优惠政策
1
、 我院学生享受政府给予的全额学费补贴政策(即免学费)。
2
、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,按当年新生百分之十的比率,给予每生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(最后一年除外)。
3
、 对表现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学生,给予每生每年3000元的市政府奖学金。
4
、 学院内设成考奖学金、公共/专业课奖学金、技能奖学金和进步奖学金四大类奖学金,奖励层次多样、覆盖面广。
5
、 学院统一为学生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。
6
、 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被我市企业招用,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,可在企业所在地落户,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,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我市公租房政策。